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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

2020-03-23  点击:[]

一、总则

1、为了加强单位建设,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优势,保证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完善中心重要问题议事程序,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,结合单位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2、党政联席会议是单位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的组织形式。中心党支部和行政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共同研究决定中心思想政治工作、动物生产与供应、动物实验服务、教学、科研、队伍建设、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。

3、党政联席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会议决定”的议事原则。

二、议事范围

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:

1、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、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。

2、研究制定中心发展规划、方案、学年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。

3、研究决定实验动物生产繁育、实验室建设、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
4、研究决定教职工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,包括岗位设置、团队建设、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问题、在职进修、职员晋级、内部人事安排。

5、研究重大资金使用,包括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或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,以及其他重大开支项目。

6、研究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。

7、讨论精神文明建设、服务育人、员工思想政治工作、廉政建设等事项;决定中心内部各类评选与表彰规则,以及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选;研究对违纪教职工处理意见。

8、讨论或决定涉及中心员工切身利益、事关稳定的重大问题。

9、研究需向学校请示、报告的有关重要问题。

三、会议召开

1、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中心支部书记、主任、副主任、支部委员和人事管理组成。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,列席人员无表决权,但可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
2、党政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形式,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,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
3、党政联席会议依议题内容由主任或书记主持(即动物生产繁育、后勤保障、对外服务、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工作等一般由主任主持,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廉政建设等一般由书记主持),组织委员负责记录。

四、决议的贯彻执行

凡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,必须坚决贯彻执行,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。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,但行动上必须服从并积极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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