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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动物实验费用逾期缴纳的规定

2023-04-07 作者:彭旭 审核:罗海玻 编辑:张晓梅 点击:[]

为服务校内更多课题组,鼓励大家不浪费动物实验资源,保证饲养费用及时收回,保证动物实验平台正常运行,实验动物中心根据近6年的实际运行情况,现制定以下关于逾期缴费的规定。

1.校内各课题组应在收到电子缴费通知30天内支付相应费用30天内未完成付款则视为逾期从逾期第1天开始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

(1)逾期6个月,将从逾期第1起,取消优惠收费标准,恢复至5.5//天的收费标准,不再允许新进实验动物;

(2)逾期6个月,中心将暂停该课题组人员开展动物实验将从逾期第1起,取消优惠收费标准,恢复至5.5//天的收费标准,不允许人员及实验动物进出,其实验动物由中心进行安乐死处置

2.若课题组确实有特殊情况,如科研经费未及时到校,可向中心提出情况说明,申请支付部分款项,或延迟支付全款。

3. 所有逾期费用结清后,实验动物中心按照川大财[2022]34号文件《2022年纳入开放共享收费范围的仪器设备等收费标准》,对课题组的饲养服务进行计费

4.本规定从202341日起执行

付款方式:

1)校内转账

费用项:实验室用品(材料费)转入项目号:0100706105001 动物中心成本消耗补偿费

2)校外转账

户名:四川大学
账号:5100 1870 4690 5988 8666
开户行:建行成都川大支行

实验动物中心

20233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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